亲爱的同学们:
风雨同舟三载,日月兼程余生。亲爱的你即将踏上新征程,开始新的生活,我们向你表示由衷的祝贺!衷心祝贺你们顺利毕业,走上工作岗位,在成长成才的道路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。
相信你们不会忘记,在母校度过的这段美好的时光。当你们满怀信心踏上人生旅途,实现人生抱负的时候,相信你们一定不会忘记,当你最需要的时候,有一项政策温暖了大家的心,国家助学贷款给了你们最有力的支持和帮助,使你们得以继续安心学习,顺利完成学业,扬起新的人生之帆。
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支持教育事业发展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、加速人才培养的重大举措,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当代大学生的关爱与支持。当初你们凭借自己的信用,在所在地相关教育部门和母校的帮助下申请到了这笔助学贷款,这是你们跨入社会的第一笔信用记录。在你们申办贷款的过程中,学校和经办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,对同学们以诚信为担保申请贷款表示出极大的信任。
如果你已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《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助学贷款借款合同》,从你接受助学贷款之时起就开始享受国家在校期间的贷款贴息政策。为不影响你今后的工作和生活,我们在此温馨提示:根据借款合同的相关要求,在你毕业离校后,请你务必按照合同约定,办理相关手续,按时、足额还款。有疑问,请及时咨询所在学院资助老师或者学校资助管理中心。联系电话:0371-23658052.
1、每年12月15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(https://www.csls.cdb.com.cn),在线查询需还款本息,12月20日之前将足额资金存入指定支付宝账号(账号及密码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),12月21日统一扣款。当日未扣款成功即产生逾期信息。
2、鼓励提前还款(包括在校生)。可自行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提前还款;如果当月提前还款失败,下月需要再次提出提前还款申请。
3、如果你的联系电话、就业信息、住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,请务必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更新。
4、如果你的个人基本信息、就学信息等与贷款相关的重要信息发生变化,请务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相关变更。
在此,我们要提醒同学们的是:根据有关规定,贷款学生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,经办银行在计收罚息的同时,定期将拖欠贷款学生的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毕业学校、违约行为等提供给教育相关部门,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学生的违约信息,并依法追究违约学生的法律责任;违约学生的信息还将载入全国联网的金融机构个人征信系统。在此期间,不能办理房贷、车贷、信用卡等相关的授信业务。即使是跨行申请,仍将遭到商业银行拒绝,这将对违约人今后的事业和生活产生很大影响。
希望我们携手将爱心接力,将信誉传承,书写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,用实际行动回报党和国家。母校期待着你们的成功,也会时刻关注你们的发展。愿诸君出走半生,归来仍是少年!
祝大家:
一切顺利,前程似锦!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3年6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