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院系: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一届“大美学工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激发释放学生工作活力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促进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、新层次,现将威尼斯官网“大美学工”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1.优秀学生工作品牌。
2.优秀学生工作人员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“大美学工”优秀学生工作品牌
1.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,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精心设计、长期培育,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实践价值。
2.立足学校实际,紧扣时代主题,聚焦当前学生工作热点、焦点和难点,积极创新、凝练学生工作,能充分反映学生工作的举措、做法和经验。
3.主题突出,特色鲜明,内涵丰富,在全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,形成了较为成熟且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。
4.培育三年以上(含三年),具有较强的实践性、针对性和操作性,育人效果显著,师生评价好、认可度高。
(二)“大美学工”优秀学生工作者
1.在岗工作三年以上(含三年)的学生工作人员。
2.忠于党的教育事业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,甘于奉献,在师生中口碑好、声誉高,在学校及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。
3.热爱学生工作,能够主动承担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,服务意识强、业务能力高,重视学生工作理论研究,工作业绩突出,事迹典型感人,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。
4.未出现有损师德形象和违规违纪行为。近三年学校考核均为合格(称职)及其以上等次,且个人曾获得过校级及其以上学生工作方面的奖励或荣誉。
三、评选要求
1.请各院(系)认真组织推选,充分认识本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,将其作为展示形象、促进工作的重要契机,切实将各院(系)的好做法、好经验和优秀学生工作者推选出来。
2.各院(系)按要求填写申报表(详见附件),并撰写2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,其中申报优秀学生工作者另需提供个人2寸彩色电子照片。相关材料于2017年4月30日前经院(系)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陈志冉处(JX5111),电话:23658235。
附件:
1. “大美学工”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申报表
2. “大美学工”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
2017年3月28日
附件1
“大美学工”优秀学生工作品牌申报表
院系名称
|
|
品牌名称
|
|
品牌培育牵头部门
|
|
培育时间
|
|
联系人
|
|
电话
|
|
品
牌
简
介
|
(500字左右)
|
获
奖
及
媒
体
报
道
情
况
|
|
育
人
成
效
|
(500字左右)
|
院
系
意
见
|
签字(盖章)
年 月 日
|
学
校
意
见
|
签字(盖章)
年 月 日
|
|
|
|
|
|
|
备注:此表正、反面打印,一式两份。
附件2
“大美学工”优秀学生工作者申报表
姓 名
|
|
性 别
|
|
照片
|
政治面貌
|
|
职 务
|
|
年 龄
|
|
职 称
|
|
参加工作时间
|
|
所在
院系
|
|
个
人
简
介
|
(500字左右)
|
主
要
事
迹
|
(500字左右)
|
主
要
事
迹
|
|
奖
惩
情
况
|
|
院
系
意
见
|
签字(盖章)
年 月 日
|
学
校
意
见
|
签字(盖章)
年 月 日
|
|
|
|
|
|
|
备注:此表正、反面打印,一式两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