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教资助〔2013〕14号)的规定,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,可向原申贷高校申请办理贷款还款计划变更(展期)。为确保2024年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(展期)办理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办理对象
未结清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,当年继续攻读全日制学位的,可按攻读学位学制年限申请还款计划变更(展期),还款计划变更(展期)期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。
二、办理流程
(一)网上申请
9月30日(含当日)前,贷款毕业生登陆“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”进行网上申请,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。
(二)寄送纸质材料
9月30日(含当日)前,贷款毕业生将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(展期)申请表》(见附件2)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寄送至所在学院。
三、注意事项
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,将政策及时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,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寄送,二者缺一不可,否则无法办理;逾期不予办理;还款计划变更(展期)手续如未办理成功,贷款毕业生需自付利息。
附件:
1.还款计划变更(展期)网上申请操作流程
2.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(展期)申请表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4年9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