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学:
目前我国已全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,数量逐年递增,请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(含新生)按以下提示办理相关手续。
1.每年一次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当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。
2.已办理成功的学生,将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》交至各院(系)资助专员处,各院(系)收齐后附学生名单汇总表以院(系)为单位于9月20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杨雪吟老师处统一办理。回执证明只需报送虚线以上部分,虚线以下部分由学生自行保管(学生重要信息妥善保管)。
3.回执证明用铅笔标注学生的班级、学号、学费、姓名、联系方式和辅导员。
4.学生本人(特别是新生)于9月20日前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(如专业名称等),方便后续工作开展。
5.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又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,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,随后将相关材料交辅导员进行困难生认定,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,同时申请学校相关资助。
6.学校发放的农业银行卡为学生在校期间交学费、享受资助的唯一渠道,请妥善保存。
7.若有其它问题请咨询037123658052.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17年8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