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被授予“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”荣誉称号

发布时间:2015/12/31 14:46:11  | 浏览次数:  来源:

12月22日,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《关于表彰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决定》(教政法〔2014〕1051号),公布了河南省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,我院名列其中。
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要求,大力推进依法治学,发挥法治在学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,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,河南省教育厅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了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、评选活动。经学校申报、专家评价、省市教育部门推荐和评估,省教育厅决定对入选学校予以表彰,授予“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”荣誉称号。

我院被评为“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”,是省教育厅对我院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。长期以来,我院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,坚持将依法治校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,将依法治校理念体现于事业规划和实际工作之中,制定了学院章程,建立健全规章制度,自觉规范办学行为,保护师生正当权益,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,不断增强师生员工依法治校、依章办学、依规办事、依法治教的意识,积极构建法治、民主、和谐的育人环境,在诸多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。

学院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,继续完善依法治校的监督机制,努力营造依法治校的良好氛围,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水平,努力实现学院的全面、协调和可持续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