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部门:
请根据《关于开展第七届开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汴优科评办〔2016〕1号)要求,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申报,并将相关申报材料于2016年6月20日前报人事处人力资源科。
1.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(1000字以内)1份,A4纸双面打印。
2.开封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呈报审批表1份,A4纸双面打印。
3.主要科研成果、著作、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(A4纸复印,并列具清单)。
联系电话:23658043 联系人:廉军政
办公自动化用户名:人事处
人事处
2016年6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