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:
按照河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“中原英才计划(育才系列)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豫人才办〔2023〕3号)要求,为做好2023年度中原英才计划(育才系列)-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名额
2023年全省计划“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”40名。
二、申报条件
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祖国,遵守宪法和法律;
2.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,具有“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”的科学精神,学风正派,诚实守信;
3.在自然科学、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,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,具有突出专业水准,有一定社会影响;
4.一般应获博士学历学位,具有副高级(含副高级)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(2023年1月1日前取得),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,有很好的发展潜力,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,建功立业;
5.申报截止日期前在省内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;
6.申报年龄为40周岁以下(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)。
为避免重复支持,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、科技部“创新人才推进计划”、教育部“长江学者奖励计划”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、中宣部文化名家暨“四个一批”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。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项目,不得重复申报。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(育才系列)的人选,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,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、附件及申报人基本情况登记表、候选人推荐汇总表。
1.申报书和附件支撑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,要合并装订成册(原件4份),另单独报送申报书10份;
2.《“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”申报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2)用A3打印,《“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”推荐候选人汇总表》(附件3)用A4打印,各交1份。电子版由推荐渠道统一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(涉密材料除外),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。
3.申报书(附件1)统一通过网络申报评审系统填写。
(二)附件材料包括(原件扫描上传)
1.附件材料目录;
2.推荐报告(对人选情况、推荐程序、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);
3.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;
4.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复印件;
5.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;
6.奖励证书复印件;
7.申报书中列举的主持(参与)过的科研项目、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;
8.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期刊载杂志封面、目录复印件,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、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;
9.申报书中列举的被SCI、EI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(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);
10.创新成果成就证明材料;
11.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,请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和《科学技术保密规定》有关规定审核把关,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,并开具证明(加盖公章),未涉及保密信息也应提供相关证明;
12.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政自律情况证明材料。
四、工作安排
请科研秘书于2023年9月15日上午12点前将合并装订成册的申报书和附件支撑材料原件4份(其中一份盖院部公章);申报书10份;《“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”申报情况登记表》、《“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”推荐候选人汇总表》各1份报送至科技处203室。同时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kfhhsykw@163.com。
联系电话:23658049
科技处
2023年9月13日
附件1:2023年度“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”申报书.docx
附件2:2023年度“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”申报情况登记表.xlsx
附件:3:2023年度“中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”推荐候选人汇总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