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部门:
为认真落实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》(教技〔2012〕6号)和《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(2011-2020年)》(豫人才〔2012〕8号)精神,按照《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》(教科技〔2013〕424号)规定,为做好2014年度“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科技创新人才计划”)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及范围
1.申请者须符合《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实施办法》”)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: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道德高尚,治学严谨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、创新、协作、奉献精神;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,在教学改革、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、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;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,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,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;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,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;⑤在申请年度1月1日,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(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2.申请者所在学校必须承诺匹配(不低于1:1)所要求的支持经费;
3.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、择优推荐的原则,注重与部门、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,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(基地)倾斜;
4.申请人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,已获得本计划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、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(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)等计划支持者,不在支持范围。
二、申报领域
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:1.数学;2.物理;3.化学;4.化工;5.农业;6.林业;7.电子科学技术;8.计算机与通讯;9.生物与基础医学;10.医疗卫生与临床;11.药学;12.中医药;13.能源;14.资源;15.环境;16.传统材料;17.新材料;18.先进制造;19.管理科学与工程。
三、申报方式及要求
1.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(简称“云平台”)上传电子材料,同时报送纸质申请书。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,不受理个人申请;
2.实行限额申报。各单位申报名额请登录云平台查看,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申报,不得突破;为支持国家和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,决定给予每个中心1项人才申报名额,不在学校限额内。
3.申请人要认真阅读《实施办法》,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(参与建设高校通过各学校子域入口登录,未参与建设高校通过http://www.rcloud.edu.cn入口登录),从云平台下载《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》(2013版),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,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,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;
4.各类相关证明材料须做成一个pdf格式的文件,统一命名为“单位申请人姓名.pdf”,通过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。证明材料主要包括:身份证、职称证、学历、学位证等彩色扫描件;重大项目(国家基金等)立项或结项证明彩色扫描件;教学或科研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;代表性论文、著作等首页扫描件;期刊检索、收录、引用证明等材料;
5.申请人须同时提供电子讲稿,格式为ppt文件(含语音讲解)。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,内容主要包括:申请人基本情况、科研工作基础及创新成果、拟开展的研究及预期成果、经费预算等。如超时,将以电子讲稿不合格处理;电子讲稿PPT通过登录云平台以申请书附件形式进行在线提交;
6.请申请人按照《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评标准》(附件)进行自我打分,并在表格后附注分数说明,填写完成后以申请书附件形式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。
7. 我院申报审核提交时间:2013年9月18日-10月7日,学校科技管理部门须在截止日前通过云平台审核上报省教育厅;
8.纸质材料要求: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,简明扼要,双面打印,不得超过40个页码(包括相关证明材料,不包括电子讲稿和自评标准)。每单位报送汇总清单(云平台打印生成并加盖公章)1份、《申请书》2份(A4纸型并加盖公章)、自评标准及其修改意见1份(单独装订);电子讲稿不用报送纸质文档。
我院纸质材料受理时间:2013年10月8日
受理地点:科研外事处
9.各申报单位应按照《实施办法》规定,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进行公开遴选,由校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、科研能力进行评审,提出审核、推荐意见。各申报单位需对本校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,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的,将对申报单位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推荐资格。
本通知及有关电子表格,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。网址:http://www.rcloud.edu.cn。
附件: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评标准
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评标准.doc